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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交警8小时侦破一起死亡交通逃逸事故案 ལས་འཛོལ་ཐོན་ནས་མི་སྣ་ཤི་རྨས་བྱུང་འདུག
——“微”观平安拉萨,民警在你手边——
5月6日23时46分许,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到上级指令称“在金珠中路与拉萨市汽车快修市场南路口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肇事嫌疑人驾车逃离,请立即出警”。
(图片来源网络)
接到指令后,事故大队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赶赴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反复勘察,并对现场周边商户进行走访调查及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初步判定逃逸车辆为一辆红色大货车,逃逸方向为罗布林卡南支路由南向北往方向。
肇事者置人生死未管,驾车逃逸,性质恶劣,为尽快抓到肇事逃逸者,专案组民警分工负责,日以继夜,调查走访,收集线索。
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并结合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将肇事车辆锁定为一辆红色大型货车。并于5月7日6时许,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古荣乡成功将驾驶员欧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欧某对5月6日23时许,在金珠中路与拉萨市汽车快修市场南路口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在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是驾驶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
责编:边巴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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